員工安全與工作環境
員工人身安全與工作環境保護措施及執行情形
1.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半年一次實施作業環境監測(二氧化碳、噪音、有機溶劑)。
2.依消防法施行細則訂定消防防護計畫每半年實施防災(消防)避難演練、每月進行消防避難設施檢查。
3.為確保員工作業安全訂有防護具管理辦法,每月實施一次防護具檢查&更換。
4.每週一次與耕莘醫院配合實施勞工健康服務(衛生指導、職業病預防、健康檢查結果評估&衛教指導、環境改善、職能評估..)。
5.每季實施一次新進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&實施在職員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每3年3小時。
6.每年實施一次定期健康檢查&特殊作業健康檢查。
7.為確保承攬商作業安全,制定承攬作業環安衛作業管理辦法使其了解工作環境、危害因素及相關安全衛生規定,所有入廠施工人員皆需接受環安衛教育訓練要求,承攬商指派現場監督人員施工期間,除責任部門現場監工外,工安人員亦不定期進行查核。
8.為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,確保工作環境安全制定機具設備程序,實施每日檢點每月保養檢查。
訂定意外事故作業辦法依照意外事故等級與意外事故分類,對事故進行真因調查與改善對策,而每件事故發生後,依事故真因及事故廠區所提出改善對策,並於每月進行統計評估。
9.為有效監督及管理廠內危險物及有害物,符合危險物及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制定有害物質管制程序辦法,半年一次審查廠內使用危險物及有害物清單。
10.為避免作業場所硬體設施老舊造成人員安全風險,至少每年1次各部門進行作業場所巡檢危害評估,進行作業場所修繕更新。
職安衛管理
工作安全環境